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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3/10/20 00:00:0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六、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七、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八、党委审定发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九、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十、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支部推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本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十一、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十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十三、党支部向党委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十四、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十五、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十六、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

  (6)、作出决议。

  十七、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党委。

  十八、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十九、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十、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二十一、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二十二、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二十三、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五定的工作任务;

  (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4)、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5)、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二十四、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二十五、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二十六、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十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小组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上报党委。

  二十八、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二十九、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清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将材料及时归档。

  三十、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党支部

  三十一、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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