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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新生歌舞乐大赛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3/10/07 00:00:00

共青团渤海船院委员会文件

船院团字[2013]13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新生歌舞乐大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分会:

    新生歌舞乐大赛作为我们校园文化的精品活动,每一届都受到了新生同学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涌现出了大批的文艺新秀,充实了学生文娱骨干队伍,促进了我院学生文化活动水平的提高。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展示新生风采、发掘和培养新生文艺骨干,给新生一个展示才华、拓宽视野、提高能力的良好平台,院团委、学生会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新生歌舞乐大赛,在总结以往活动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时间及方式

大赛以系部选送参加方式进行,各系部自行组织比赛,每类可选送23个优秀节目参加决赛,并于1020日前上报到院团委,决赛时间为10月下旬。

二、 参赛事项

1、本次活动进行演唱(包括独唱、小合唱、演唱组合等形式)、舞蹈(独舞或群舞)、器乐等三类项目比赛。 

2、比赛形式灵活,各种唱法(民族美声通俗)、各种形式的舞蹈(民族舞现代舞街舞等)各种乐器均可报名参加。每个节目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为进一步挖掘全能型人才,本次大赛添加其他才艺展示环节,在选手完成参赛节目后可自愿展示其他才艺,种类不限,依照节目质量评委酌情加分。

4、比赛所需伴奏带及乐器由参赛者自行准备。

5、参赛人员必须是本校2013级新生

6、本活动时间安排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 奖项设置

个人奖:每项比赛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组织奖:对在本次活动组织过程中表现优秀的系部给予表彰。

四、 要求与说明:

各系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严格按活动时间表组织开展活动。

各系团学组织要结合系部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系部预赛工作,要真正的把本次活动的落实过程作为现阶段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的有效载体,发挥其功效。

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引导广大新生同学把本次活动作为展示自己文艺才能的重要舞台,挖掘自身才能,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本次活动在系部的落实情况,作为分团委学生会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层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比赛结束后,学院将组织精品节目进行集中展演,获奖同学将入选院大学生艺术团。

附:第十三届新生歌舞乐大赛工作时间表

  第十三届新生歌舞乐待赛决赛报名单(样表)

院团委 学生会 

0一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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