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渤海船院委员会文件
船院团字[2013]11号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班委会、团支部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我院新生班委会、团支部组建及学生干部选拔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船院党字【2007】46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学生在入校时树立竞争意识,积极投身到学生工作中来,经院团委研究,报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在2013级新生班级进行班委会、团支部组建及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委会、团支部构成:
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委、宣委各1人;班委会设班长、生活、舍务、学习、体育、文艺、保卫、心理、信息委员及女生委员各1人(女生少于3人的班级不设女生委员)。
二、选拔程序:
1、根据岗位设置,班主任组织学生报名,交系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系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各岗位竞岗人选,报系领导小组审批。
3、系工作办公室主持召开班级学生大会,到会人数超过班级应到会人数的4/5以上方可选举。
4、竞岗人在大会上进行竞岗演讲。演讲的内容为自我介绍、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
5、与会人员根据竞岗人的综合表现投票。
6、当场公布各竞岗人得票数。
7、各岗位竞岗人得票前两名提交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8、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举报电话:3151290/3151291。公示期内举报问题经查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当选资格,按该岗位得票数另行确定当选人。
三、组建时间:
2013年10月17日前.
四、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船院党字【2007】46号),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好此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各分团委务必于选拔开始前,将具体的选拔时间、地点上报学院团委,以便学院团委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3、各分团委于10月17日前将选举结果上报学院团委。
共青团渤海船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